2026年4月29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为加强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用途、空间形态和景观风貌管控,打造树立国际标杆的文化遗产展示带、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态文明示范带、弘扬中华文明的文化旅游精品带、重现通江达海的千年古道水运带、承接国家战略的沿河开放利用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划、文件,编制《浙江省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通则(修订)》(征求意见稿)。
本通则发布后,各设区市政府负责组织修订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本通则用于指导管控细则修订、实施以及核心监控区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和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