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数字化监测与控制规程》DB23/T3810-2024,自2024年11月2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数字化监测与控制的术语和定义、符号、基本规定、漏损控制、供水管网数字化监测、漏损成效分析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数字化监测与控制工作。
本规程规定了黑龙江省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数字化监测与控制的技术要求,涵盖术语定义、基本规定、漏损控制、数字化监测及漏损成效分析等核心内容。本规程适用于黑龙江省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的数字化监测与控制工作,要求供水单位建立用户登记与计量器具管理制度,明确漏损控制目标包括管网漏损率及产销差率,并宜建立管网水力模型系统以辅助压力管理。本规程强调通过分区管理、压力调控、计量损失控制及多种检测技术手段实现漏损的系统性控制,同时要求建设地理信息系统、SCADA系统等数字化监测平台,实现数据采集、传输、监测及处理的全流程智慧化管理,最终依据漏损率评定标准进行成效分析与考核。
本规程构建了系统的漏损控制框架,要求供水单位在分区计量管理基础上,将管网划分为独立计量区并逐级形成完整的水量计量传递与压力调控体系。在压力调控方面,通过分区调度、区域控压和独立计量区控压等手段,使管网压力达到合理水平。在计量损失控制方面,强调建立计量考核体系,对表具量程比提出具体要求,并规定每年对居民用户总分表差损失水量和非居民用户表具误差损失水量进行测试评定。漏损检测可采用流量法、压力法、噪声法、听音法、相关分析法等多种方法,检测周期不应超过12个月。
本规程要求供水单位建设在线监测系统,对管网压力、流量、噪声及大用户用水量等参数进行实时监测。数据采集应对缺失或异常数据进行处理并标记,数据传输需支持设备直连与第三方接入,兼容HTTP、MQTT、CoAP等多种协议及Cat.1、NB-IOT、5G等多种通讯方式。在数据处理层面,地理信息系统应对管网信息进行集中管理并保证拓扑一致性,SCADA系统需涵盖水厂调度、管网调度和二次供水调度功能,同时可在水力模型基础上建立水质模型,定期进行模拟与校核。
本规程明确了漏损评定分为供水单位自评和主管部门核查两个环节,每年应开展一至二次漏损检测及数据统计工作。评定指标计算规定了明漏水量、暗漏水量、背景漏损水量的具体计算公式,以及居民用户总分表差损失水量和非居民用户表具误差损失水量的计算方法。漏损率由综合漏损率减去总修正值而得,修正值综合考虑居民抄表到户水量、单位供水量管长、年平均出厂压力和最大冻土深度四项因素。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应控制在1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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