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规范》DB23/T3992-2026,自2026年05月0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总体原则和要求、调查、分区布局、防治措施、监测与评价和档案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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