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8日,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团体标准《污水处理企业班组建设与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污水处理企业班组建设与管理的总体要求、组织与制度建设、能力建设、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应急与事故管理、台账与信息化管理、评价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污水处理企业的班组建设与管理。其他类型企业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聚焦污水处理企业最基层的管理单元——班组,围绕其建设与管理提出系统性要求。本规范涵盖组织与制度建设、能力建设、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应急与事故管理、台账与信息化管理以及评价与改进等七个核心模块,旨在通过标准化手段,全面提升班组的执行力、安全素养和现场管理水平。本规范强调“一岗双责”,将安全生产责任压实到每个岗位,并推行“7S”现场管理法,力求打造整洁有序、安全高效的生产作业条件,为污水处理企业的稳定运营和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本规范要求班组建立清晰的组织架构,明确班组长与安全协管员的职责,并通过健全的制度落实“一岗双责”。在能力建设方面,本规范对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转岗及复工培训等均作出硬性规定,并倡导以“每周一主题、每月一案例”的频率开展常态化培训,同时注重技能提升和班组文化建设,从根本上保障人员素质。
本规范对班组的现场作业实行全过程管理,明确班前会不少于5分钟并需包含点名与工作部署,对班中巡检、班后交接也提出具体要求。在设备设施和工艺过程上,本规范要求保护安全警示标志,监控药剂投加量并参与节能降耗分析,确保生产环节受控、运行稳定高效。
本规范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到班组日常,要求开展自查自改并研究解决“三违”问题,确保隐患动态清零。同时,本规范统一台账管理标准,明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并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管理效能,形成计划、执行、检查、处理的持续改进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