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8日,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发布辽宁省《黑土地调查与评价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辽宁省黑土地调查与评价的总体原则与要求、工作内容、数据库建设、统计汇总、分析评价、成果核查与数据库质量检查及成果等。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域范围内开展黑土地调查与评价工作。
本规程是规范辽宁省黑土地调查与评价工作的省级地方标准,以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已有土壤调查资料为基础,系统规定了总体原则、工作内容、数据库建设、统计汇总、分析评价及成果核查等全流程技术要求。本规程旨在全面查清黑土耕地的土壤信息,划定黑土区范围界线,掌握黑土地利用现状与变化情况,并通过建立监测、统计制度和信息化管理体系,为黑土地全面保护、可持续利用及国家资源安全、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与服务保障。
本规程确立了从准备到归档的完整工作链路。调查以县级行政区为基本单位,首先收集并整合行政界线、遥感影像、变更调查成果等多源数据,由省级统一制作调查工作底图。在内业处理阶段,通过套合比对,重点处理耕地图斑与黑土区的空间关系,明确非耕地图斑不纳入调查范围,而对于部分落入黑土区的耕地图斑,则依据土壤普查数据,以是否达到图斑面积50%为界线调整归属。外业核查主要针对内业无法确认的重点图斑进行实地举证。最终,在数据库质量检查合格后,完成统计汇总与成果汇编。
本规程要求以地理空间数据库(GDB格式)整合黑土耕地、土地利用现状、土壤、耕地质量监测、土壤侵蚀监测、地表基质调查及基础地理等多类信息,并严格规定图形数据须建立拓扑关系、无悬挂线,属性数据须经校验。在黑土地质量等级评价方面,本规程明确以黑土地图斑为评价单元,通过叠加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耕地质量等级图,采用面积加权平均法计算得出黑土地质量等级,实现了评价过程的标准化与定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