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3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进一步规范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编制了《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
本指南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
本指南旨在为浙江省基层政府、传统村落主管部门及规划编制单位提供技术指引,以应对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与协调。本指南系统规定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从现状调查、规划编制到成果交付的全流程技术要求,强调因地制宜与分类施策。在编制路径上,本指南要求首先梳理现行规划的实施效果,科学确定编制内容,区分为单村编制和县域统筹编制两种模式。最终成果需包含文本条文、管控图则、矢量数据档案及村民意见征集记录等刚性附件,确保规划的实用性与法定效力。
本指南立足浙江省实际,要求编制前深入分析现行规划的实施效果与突出问题,不再强制单独编制。对于已列入文物保护单位或历史文化名村的传统村落,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相应规划替代。本指南同时提供单村详细编制与县域统筹编制两类路径,以图表形式明确规划编制的判断流程,提升了基层工作的灵活性与科学性。
依据现状调查成果,本指南明确将保护对象锁定为村域环境及格局风貌、传统建筑遗存、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传统文化三大类。在保护范围划定上,提出可根据传统建筑的集聚程度分级分类确定差异化管制区域。对传统建筑实施分级分类精准施策,对不协调建筑物制定差异化处置措施;同时强调非遗保护的真实性与传承性,强化传承人的培育与支持,落实了刚性管控要求。
本指南明确要求集约安排保护修缮与产业发展用地,严控低水平保护的项目。在产业发展上,鼓励传统村落将物质文化遗产活化与非遗传承有机融合,发展文化创意、研学教育、乡村旅游等新业态。同时,本指南优先保障村民生活需求,要求在维持街巷空间尺度和风貌的前提下优化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布局,并构建适应村落特点的综合防灾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