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通辽市城市行道树管理条例》,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适用于通辽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行道树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等活动。本条例所称行道树,是指种植在城市道路两侧及分车绿带,给车辆和行人遮荫并构成街景的乔木。行道树相关设施,是指支撑架、灌溉设施、树池石、病虫害防治设施、标识标牌等。
请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正在处理余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