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河北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促进条例》,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先进制造业,是指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未来产业超前布局等,应用先进的技术、工艺、材料、装备和数据等新型生产要素,采用先进的生产组织方式和制造模式,以新质生产力为显著特征的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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