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转换生产实体数据技术规范》DB32/T5373-2026,自2026年05月0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省级基于1∶1000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和市县级基于1∶500、1∶1000、1∶200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转换生产基础地理实体数据的原则、技术指标、元数据要求、技术方法、质量控制、成果归档。本文件适用于二维表达形式基础地理实体数据的转换生产。
本规范规定了基于1∶10 000、1∶500、1∶1 000、1∶2 000等不同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转换生产二维表达形式基础地理实体数据的技术要求。本规范明确了转换生产的总体原则、时空基准、数据组织、几何与属性精度、粒度等技术指标,并详细规定了从源数据收集分析、预处理、映射转换到语义化处理的全流程作业方法。核心技术路径是通过制作几何图形映射表和基本属性映射表,将传统要素数据映射为基础地理实体图元及属性,再通过补偿几何图形、构建实体关系、丰富扩展属性等语义化处理,实现地理实体的完整数字化表达。本规范同时对质量控制提出两级检查一级验收要求,并对成果归档作出规定,附录中提供了城市道路、房屋、河流等典型实体的生产示例。
本规范确立了以映射转换为核心的技术路线,适用于二维基础地理实体数据的转换生产。其适用范围覆盖省级大比例尺和市县级中小比例尺的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明确了源数据应统一转换至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且成果几何精度不应低于转换前数据精度。数据组织与存储格式、元数据结构均需符合相关配套规定,实体分类与代码、粒度要求参照《江苏省基础地理实体分类、粒度及精度基本要求》执行。
转换生产以“映射表”为中枢,分别通过几何图形映射表和基本属性映射表,将传统要素数据转换为基础地理实体的图元和基本属性。在此基础上,语义化处理环节进一步补充空间身份编码、实体分类代码等基本属性,并对无法满足实体几何表达需求的图形进行补偿采集,如交通交叉口的面状图形补充。同时,系统构建实体间的汇入、连通、归属等关系,以空间身份编码为索引关联多源图元,并拓展行业应用扩展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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