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转换生产实体数据技术规范》DB32/T5373-2026,自2026年05月0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省级基于1∶1000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和市县级基于1∶500、1∶1000、1∶2000基础地理信息要素数据转换生产基础地理实体数据的原则、技术指标、元数据要求、技术方法、质量控制、成果归档。本文件适用于二维表达形式基础地理实体数据的转换生产。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