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技术指南》DB32/T5361-2026,自2026年05月03日起实施。
本文件提出了江苏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的目标、任务、内容、要求、流程、方法和数据库建设、质量核查、工作成果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7类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及未确定使用权人国有建设用地资产、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体所有土地资源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自然资源资产、权属待核实土地资源资产的专项清查工作,其他相关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工作可参照执行。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