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评价》DB3201/T1135-2022,自2022年12月1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等级划分、评价规则。本文件适用于非煤矿山、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企业的安全生产信用评价,其他工业企业参照本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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