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乡村绿化模式和树种选择规范》DB32/T5017-2025,2025年03月0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乡村绿化过程中绿化模式、树种选择要求、分区域推荐树种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乡村绿化模式和树种选择。
本规范围绕江苏省乡村绿化建设,系统规定了绿化模式分类、树种选择原则及分区域推荐树种等核心内容。本规范将乡村绿化定义为在乡村现有自然环境基础上通过种植植物改善生态环境、营造健康舒适美观生活空间的活动,明确了绿化工作应遵循的基本方向。在绿化模式方面,本规范提出自然生态式、休闲观光式和经济林果式三种主要模式,分别对应保留村庄风貌以乡土树种为主、服务休闲旅游以观赏采摘类树种为主、以及发展经济林果产业等不同功能定位。在树种选择上,本规范确立了适地适树与乡土树种优先、树种与功能多样化、与乡村建筑及地方文化相协调、低成本种植养护等五项基本要求。此外,本规范将全省划分为宁镇山脉和茅山区域、苏南水乡区、宜溧山区和环太湖丘陵区、盐城南通沿海区、苏中平原区、连云港沿海区、苏北平原区共七个绿化区域,并按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灌木、地被和藤本五种类型分别推荐适宜树种,为各地科学开展乡村绿化提供了明确依据。
本规范提出的自然生态式绿化强调保留村庄原有风貌,以自然生态风格和乡土树种为主进行绿化,适用于注重生态保育和原生风貌维护的乡村。休闲观光式绿化以服务乡村旅游为目标,侧重种植观赏类和采摘类树种,适用于具备休闲农业和旅游发展潜力的村庄。经济林果式绿化则以发展林果产业为导向,主要种植经济林和果树,适用于有条件发展特色林果经济的乡村区域。
本规范从生态适应性、多样性、景观协调性、文化传承性和经济可行性五个维度规定了树种选择要求。适地适树和乡土树种优先是确保绿化成活率和生态安全的基础;树种与功能多样化旨在提升绿地的综合效益和稳定性;树种选择与乡村建筑的协调性关乎整体景观风貌;树木文化与地方传统文化的融合则赋予绿化的人文内涵;低成本种植养护要求体现了乡村绿化的实际运维能力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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