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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5.05.23-浙江省丽水市《“特色美食村”建设与管理规范》DB3311/T317-2025.pdf

浙江省丽水市《“特色美食村”建设与管理规范》DB3311/T317-2025,自2025年05月2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特色美食村”的建设要求、品牌建设、管理要求、监督与评价。本文件适用于“特色美食村”的建设与管理。

本规范立足于丽水市“特色美食村”的培育与长效发展,系统规定了从选址建设、运营管理到监督评价的全流程要求。本规范以本地独特优质食材、传统技艺、民俗风情及自然人文景观为核心资源依托,旨在建设标识统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经营规范且具有鲜明地域特色与品牌影响力的餐饮消费集聚示范村。在硬件方面,本规范明确了餐饮经营店的资质、环境设施及数字化建设标准;在软实力方面,则着重强调品牌塑造与文旅深度融合,要求各经营主体制定特色菜,并联动观光农业、民俗文化等业态开发文创产品。此外,本规范还构建了涵盖主体、人员、行为、环境及食品安全等多维度的管理体系,并引入多元评价与持续改进机制,以确保特色美食村的运营品质与可持续发展。

核心建设与品牌塑造

本规范要求“特色美食村”以标识统一、设施完备为先导,夯实选址与经营场所的硬件基础。在品牌建设上,重点推行特色菜制度,强调将本地山珍、河鲜等生态食材融入菜品研发,形成“一店一特色”的差异化竞争力,并鼓励通过定制展销柜推广农产品,带动乡村产业共富。

文旅业态融合路径

本规范倡导美食功能与文旅业态的深度衔接,明确经营者宜依托当地自然景观与农耕文化资源提供餐饮服务。通过促进特色生态美食与浙西南饮食文化、山区民俗文化相融合,支持开发具有地方印记的美食文创产品,以此拓展消费场景,提升“美食+”的综合体验价值。

全链条管理与持续改进

本规范构建了从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建立到人员执业行为的全链条管理框架,并将食品安全与环境治理置于关键位置。在监督评价上,采取服务对象评价、专家评审与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把评价结果作为持续改进服务的核心依据,形成闭环式的质量管控体系。

该规范作为丽水市首部针对乡村美食集聚区建设与管理的地方标准,填补了山区美食经济与乡村消费场景融合领域的标准化空白,具有显著的示范与引领价值。该规范将分散的乡村餐饮资源通过标准化手段进行整合与升级,有助于彻底改变传统农家乐“小散弱”的发展困局,推动乡村旅游从单纯观光向深度文化体验消费转型。在产业联动层面,该规范通过硬性推出特色菜与文旅融合项目,不仅能有效激活本地优质生态农产品的内销渠道,还延伸出了一条集种植、加工、销售、餐饮与文创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条,对促进山区群众增收、助力共同富裕战略具有切实的推动作用。在文化传承维度,该规范注重对传统美食技艺与畲族民俗文化的保护性开发,通过品牌传播与标签认证机制,让深藏于山野的手艺与风味获得更强生命力,有效提升了丽水地域文化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浙江省丽水市《“特色美食村”建设与管理规范》DB3311/T317-2025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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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特色美食村”建设与管理规范》DB3311/T317-2025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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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特色美食村”建设与管理规范》DB3311/T317-2025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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