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3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荒漠化土地分类与分级规范》(报批稿)。
本标准对荒漠化土地类型及其特征、荒漠化土地分级及其评价进行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干旱、半干旱、亚湿润干旱地区)范围内荒漠化土地分类与分级。
本规范旨在统一我国干旱、半干旱及亚湿润干旱区的荒漠化土地分类与分级标准,为科学识别和评价土地退化提供系统性依据。本规范将荒漠化土地按主导营力划分为风蚀、水蚀、盐渍和冻融四大类型,并针对各类型细化了具体的退化特征,如表土流失、地形破坏或土壤理化性质恶化等。在分级上,本规范针对林地、草地、园地、其他土地与耕地分别设定评价体系,综合植被盖度、土壤质地、作物产量下降率等关键指标,将荒漠化程度统一划定为轻度、中度、重度和极重度四个等级,并构建了“非退化—轻度—中度—重度—极重度”的五级量化评分框架,确保评价结果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可比性和实操性。
本规范从侵蚀营力角度明确了风蚀、水蚀、盐渍和冻融四类荒漠化土地。风蚀型主要表现为风力导致的表土吹失、地形破损及沙粒迁移危害;水蚀型则以表土流失、沟壑切割和下游沉积为核心特征;盐渍型区分原生与次生盐渍化,突出土壤盐分表聚斑块化及理化性质恶化;冻融型侧重于地表破碎化、土壤结构退化与植被稀疏衰退。这一分类打破了传统按土地利用类型划分的局限,为精准施策提供了清晰的靶区。
本规范显著特征在于针对林地、草地、园地、其他土地与耕地分别构建评价指标。在相同荒漠化类型下,林地等侧重植被盖度、地形形态等生态指标,而耕地则引入作物产量下降率、缺苗率等生产指标,体现了生态修复与粮食安全的双重考量。所有评价均通过指标评分求和,将土地划分为非退化、轻度、中度、重度和极重度五个等级,这种量化体系规避了定性判断的主观性,确保了监测数据在全国尺度上的统一性和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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