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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6-04-03 《荒漠化土地分类与分级规范》(报批稿)
  3. 2026-04-03 《石漠化土地分级规范》(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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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04.03-《石漠化土地分级规范》(报批稿).pdf

2026年4月3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石漠化土地分级规范》(报批稿)。

本文件规定了石漠化土地分级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石漠化土地识别、石漠化程度分级、评定因子分类标准与调查方法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岩溶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与成效评价等。

本规范旨在统一石漠化土地的分级技术标准,规定了石漠化土地识别的阈值条件、程度评定的核心因子及其调查方法。本规范以基岩裸露度和植被覆盖度为主导指标,综合土层厚度、植被结构等多维参数,将石漠化程度科学划分为轻度、中度、重度和极重度四个等级。本规范适用于岩溶地区的石漠化土地调查监测、综合治理工程规划及成效评价,通过构建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综合评分体系,为精准刻画石漠化退化状况、评估生态恢复难易程度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服务于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的战略需求。

石漠化土地识别与分级体系

本规范明确了石漠化土地的识别标准,即以基岩裸露度(或砾石含量)大于等于30%为前提,结合植被覆盖状况与地类属性进行综合判定。在此基础上,本规范确立了以基岩裸露度、植被总盖度、植被结构和土层厚度为核心的4项评定因子,采用加权评分机制将石漠化程度分为轻度、中度、重度和极重度四级,确保了分级结果的客观性与科学性。

评定因子分类与调查方法

本规范对地类、植被覆盖类型、基岩裸露度与石砾含量、植被总盖度、植被结构及土层厚度等评定因子的分类标准作出了详细界定,并规定了相应的调查路径。调查方法以现地实测为主,辅以高分遥感影像解译,强调在指标处于临界值或生境特殊时应依据定性特征进行综合研判,以保证分级结果符合实地生态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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