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宁夏税务局、宁夏金融监管局印发《高效办成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宁自然资发〔2026〕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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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6.03.27-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高效办成 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 工作实施方案》宁自然资发〔2026〕34号.pdf
本方案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及自治区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部署,围绕企业购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通过窗口建设、流程再造、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将涉及的个人身份核验、企业营业执照核验、纳税申报、贷款审批及抵押登记等多项事务集成为“一件事”。本方案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成本为着力点,推行一窗集成服务、多部门并联审核,并同步深化“带押过户”、不动产分割转让、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等配套改革,力求实现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的一站式高效办理,切实提升企业满意度与办事便利度。
构建一窗集成与协同联办机制
本方案要求各地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服务专窗,通过整合共性材料、推行多表合一,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同时,建立公安、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监管及不动产登记机构间的并联审核机制,依托系统直连实时核验身份与营业执照、推送完税结果及抵押信息,从根本上改变企业多头跑、重复提交材料的局面。
强化信息共享与线上线下渠道融合
本方案着力提升部门间数据共享水平,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不动产登记、税费缴纳、电子证照等信息的互通应用,明确能通过共享获取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线上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及“我的宁夏”APP,线下通过服务专窗,形成渠道互补,并将材料目录、办理时限等信息全面公开,为企业提供清晰的办事指引。
探索涉企不动产登记改革新路径
本方案在优化常规登记流程的同时,积极推动三项改革探索:一是将“带押过户”服务从个人拓展至企业及各类不动产,并推动跨行办理,以降低企业“过桥”资金成本;二是创新不动产转让登记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闲置资产分割转让,并对未达投资额条件的项目先行办理预告登记;三是推行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实现从规划审批到登记的全程信息追溯与联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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