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宁夏税务局、宁夏金融监管局印发《高效办成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宁自然资发〔2026〕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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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方案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及自治区关于“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部署,围绕企业购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通过窗口建设、流程再造、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将涉及的个人身份核验、企业营业执照核验、纳税申报、贷款审批及抵押登记等多项事务集成为“一件事”。本方案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成本为着力点,推行一窗集成服务、多部门并联审核,并同步深化“带押过户”、不动产分割转让、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等配套改革,力求实现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的一站式高效办理,切实提升企业满意度与办事便利度。
构建一窗集成与协同联办机制
本方案要求各地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企业购置不动产转移登记“一件事”服务专窗,通过整合共性材料、推行多表合一,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同时,建立公安、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监管及不动产登记机构间的并联审核机制,依托系统直连实时核验身份与营业执照、推送完税结果及抵押信息,从根本上改变企业多头跑、重复提交材料的局面。
强化信息共享与线上线下渠道融合
本方案着力提升部门间数据共享水平,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不动产登记、税费缴纳、电子证照等信息的互通应用,明确能通过共享获取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线上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及“我的宁夏”APP,线下通过服务专窗,形成渠道互补,并将材料目录、办理时限等信息全面公开,为企业提供清晰的办事指引。
探索涉企不动产登记改革新路径
本方案在优化常规登记流程的同时,积极推动三项改革探索:一是将“带押过户”服务从个人拓展至企业及各类不动产,并推动跨行办理,以降低企业“过桥”资金成本;二是创新不动产转让登记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闲置资产分割转让,并对未达投资额条件的项目先行办理预告登记;三是推行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实现从规划审批到登记的全程信息追溯与联合监管。
该方案的多部门联合印发与实施,标志着自治区企业不动产登记服务从“能办”向“好办、快办”的系统性升级,对优化营商环境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从企业角度看,该方案通过流程再造将分散的行政审批与金融服务融合为一体化套餐,能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特别是“带押过户”和分割转让等创新举措,直接回应了企业盘活存量资产、缓解融资压力的现实诉求,有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从政府治理层面看,该方案深度依托一网通办与数据共享,倒逼公安、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等多领域打破信息壁垒,推动电子签章、电子证照的普及应用,这将加速政务服务的数字化转型,提升跨部门协同监管效率。长远而言,该方案不仅为企业购置不动产提供了可预期、标准化的服务路径,其确立的并联审核与“一码关联”模式也为其他涉企政务服务事项的集成改革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范本,有利于在全自治区营造更加公平、透明、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