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文档信息
免费
名称:2026.03.24-江苏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试行).doc

2026年3月24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为加强耕地保护,促进耕地质量提升,规范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确保占用和补充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印发《江苏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试行)》苏农建〔2026〕6号。

补充耕地是指将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中的各类非耕地,依法依规垦造或恢复为可长期稳定利用并拟用于落实各类占用耕地补充的新增耕地。其中,非农建设补充耕地是指纳入非农建设补充耕地报备管理,拟用于落实非农建设占补平衡的补充耕地。补充耕地坚持以恢复优质耕地为主、新开垦耕地为辅的原则,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新开垦耕地,25度以上陡坡、河湖管理范围及国有林场等区域原则上不作为补充耕地来源。

江苏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第1页
第 1 页
江苏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第2页
第 2 页
江苏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第3页
第 3 页
已加载前 3 页,共 22 页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