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2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进一步推动传统建筑和园林营造技艺保护传承,印发《江苏省古建筑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版)中的古建部分停止执行。
本费用计算规则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古建筑修缮工程。
本定额是江苏省古建筑修缮工程计价的核心依据,适用于唐、宋、明、清等传统古建筑的修缮工程。本定额共十一章,系统覆盖了从土方、基础、砖细、石作、砌筑抹灰、屋面、木作、园路、油漆到二次搬运及脚手架的全部修缮工艺内容。本定额以“拆卸—整修—制作—安装”为主线,对各类构件明确了消耗量标准,将人工分为普工、技工、高级技工三级,并基于正常施工条件和合理劳动组织编制。本定额综合考虑了古建筑修缮工程零星分散、连续作业差的特点,同时配套了费用计算规则,为企业管理费、规费、税金等提供了明确的取费标准,为编制概算、预算、招标控制价及处理造价纠纷提供了统一参考。
本定额针对唐、宋、明、清古建筑的修缮工程,不适用于新建、扩建的仿古建筑工程。定额内容涵盖砖细、石作、木作、屋面及油漆等十一大章节,详细规定了各类构件的拆卸、整修、再加工及安装的人工、材料与机械消耗量标准。
本定额基于传统工艺做法与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人工费按普工、技工、高级技工分级计取。基价由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组成,并综合考虑了修缮工程规模小、施工障碍多及材料场内运输损耗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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