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2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进一步推动传统建筑和园林营造技艺保护传承,印发《江苏省古建筑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江苏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表》(2009版)中的古建部分停止执行。
本费用计算规则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古建筑修缮工程。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请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正在处理余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