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5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为支持高校改善学生住宿条件,规范存量商品房等社会房源改造为高校学生集中式租赁住房的技术要求,制定《江苏省高校学生集中式租赁住房改造设计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由存量商品房等社会房源改造的面向高校学生集中式租赁住房项目的设计。集中式租赁住房按照使用功能和产权性质,分为住宅型租赁住房和宿舍型租赁住房两类。集中式租赁住房的改造应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贯彻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理念,充分利用原有空间和设备设施,兼顾成本、性能、品质的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