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导则旨在规范利用存量商品房等社会房源改造为面向高校学生集中式租赁住房的设计技术要求,以支持改善学生住宿条件。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内租赁期限不超过5年、由已建成的商品住宅或商业公寓等既有建筑改造的集中式租赁住房项目,主要服务于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层次学生。本导则秉持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理念,在确保建筑结构安全与消防安全不降低的前提下,统筹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及智能化等专业改造要点,强调对既有空间的合理利用与功能的复合优化,力求在成本控制与性能提升间取得平衡,为高校学生创造宜居宜学的居住环境。
分类管理并明确房源门槛
本导则将集中式租赁住房分为住宅型和宿舍型两类,分别对接不同的改造标准。本导则要求所选用房源必须权属清晰、通过消防与竣工验收,明确规定不应选用存在安全或污染隐患的房源,并要求住宅类房源高度不大于100米,从源头上保障了居住安全与改造的可行性。
统筹专业系统改造与性能提升
本导则从多专业维度划定了改造设计底线。在消防安全上,要求严格防火分隔并按旅馆或宿舍标准核定疏散能力;在设备设施上,强调给排水与暖通系统的适用性改造,如增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安全热水供应与直饮水系统。本导则同时提倡采用装配式装修和集成化家具,以提高施工效率并便于后期维护更新。
强化居住配套与智能化管理
本导则要求集中式租赁住房必须配置一站式服务中心、公共学习与晾晒空间、快递收储点及非机动车充电设施。在智能化方面,本导则规定了安全技术防范、信息网络与建筑设备监控等系统的配置要求,明确系统设计需满足高校统一管理模式与公安技防规定,支持人脸识别、智慧用电等非接触式管理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