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农村户用型生活污水处理技术与资源化利用指南》DB63/T 2534-2026,自2026年4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农村户用型生活污水处理的总则,提供了水量和水质、污水收集、污水处理、资源化 利用、施工与验收、管理与维护等技术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农村户用型处理规模小于等于5.0m3/d的生活污水处理。
本指南围绕农村户用型生活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针对单户及联户日处理规模不超过5.0 m³/d的场景,系统确立了因地制宜、经济适用、便于管理的技术路径。本指南将生活污水细分为黑水、灰水及农家乐餐饮废水等类型,覆盖从源头分离到混合治理的多元模式,并特别纳入家庭散养畜禽废水的协同处理方案。在工艺选择上,本指南推荐AO、生物接触氧化、多级沉降等低能耗、易维护的处理技术,并明确处理后的尾水与厕所粪污应优先用于庭院冲洗、农田灌溉、绿地补充等资源化途径,形成闭环管理体系。
本指南分别针对单户和联户两类基本单元,构建了涵盖黑灰水源头分离、黑灰水混治、农家乐废水及家庭散养畜禽废水协同处理等若干典型模式。每种模式均以流程图形式清晰展示技术路线,并明确其适用条件和注意事项,便于农牧区居民和管理者根据自身地理位置、人口分布及生活习惯灵活选择最适宜的处理方案。
本指南将资源化利用作为污水处理的重要出口,详细规定了不同处理规模和生活杂用、农业灌溉、其他补充用水等不同用途下的水质标准要求。例如,日处理量未超过1.0 m³/d的尾水可分别依据相应国家标准用于冲洗或灌溉;厕所粪污须经无害化处理后就地就近还田利用,确保农牧区污水转化过程的安全、规范与高值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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