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5日,中国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修复协会发布团体标准《生产矿山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稀土矿山)》(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稀土生产矿山生态环境监测内容、监测点布设、主要监测方法、监测方案编写、监测数据采集与分析、监测成果编制等内容。我国稀土资源在南北方分布上因存在赋存形式的差异而使得开采工艺、开采场地等显著不同,相应的监测内容和监测方法也有很大区别。本文件适用于离子型稀土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扰动影响的矿山生态环境监测,其他类似矿山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规定了离子型稀土生产矿山在开采、停采及闭坑后生态修复全过程的生态环境监测技术要求。本规范聚焦原地浸矿工艺引发的水土污染、植被破坏和地形地貌景观损毁等核心生态问题,确立了涵盖资料收集、监测方案编制、监测点布设、数据采集与分析、成果编制等环节的完整工作流程。监测内容涵盖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植被、地形地貌景观及生态修复成效等要素,并针对性地设置了年度、月度及实时监测三级频率体系,旨在精准刻画矿区生态环境质量变化与污染扩散路径,为矿山生态修复和环境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本规范构建了多要素、多指标的监测框架。水体监测关注pH值、氨氮及特征稀土元素,土壤监测侧重养分及重金属含量,植被监测则覆盖物种多样性、长势、盖度及根茎叶果实成分分析。监测方案依据矿山开采阶段和环境影响程度动态调整,在注收液系统周边、工业场地及下游敏感区实施强化监测,重点追踪原地浸矿过程中溶浸液泄漏导致的污染物迁移与富集。
本规范对监测点布设实行分区分类控制。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点在原地浸矿区注收液系统周边、工业场地及修复区等关键位置形成控制网络,植被监测点则沿扰动区与修复区设置。监测频率在统一部署下分层级执行:水质与土壤年度控制性监测一般开展枯丰两期检测,污染区水质加密至每月一次;植被覆盖度年度监测一次,复绿植被长势夏季每月监测两次,春、秋季每月一次;生态修复进展则维持月度监测,并辅以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的每日高频次实时监控。
本规范建立了严格的数据全流程管控机制。从数据采集、记录、预处理到保存均明确操作要求,尤其强调原始记录的完整性和不可涂改性,以保证数据可追溯。针对异常值,规定需经逻辑校验和统计学审查;数据缺失时允许采用相邻时段内插法补插,但禁止对注浸高峰期缺失数据进行人为填补。此外,本规范还要求对多源时空数据进行空间配准与时间同步,并通过二级审核制度确保数据分析结论的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