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5日,中国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修复协会发布团体标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监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监理的术语和定义,总则,监理组织与职责,监理工作程序、方法、要求与制度,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工程维护与养护监理。本文件适用于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工程监理工作,在建矿山、生产或者有主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也可参照本文件。
本规范是针对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监理工作制定的团体标准,涵盖监理组织与职责、工作程序与方法、各阶段监理要点及维护养护监理等全过程管理要求。本规范以保障修复工程质量与生态效益为核心,明确了从施工准备、施工实施到工程维护养护的全链条监理流程,规定了旁站、巡视、平行检验、见证取样等工作方法,并对地质安全隐患治理、爆破、挖填方、坡面防护、供排水及土地资源破坏修复等各类工程的监理要点作出细致规定。同时,本规范引入无人机巡检、遥感监测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强化施工现场的实时监控与数据分析,并建立了涵盖会议、审核审批、质量检验、计量支付、紧急情况报告等系统化的工作制度,确保监理工作规范、有序、可追溯。
本规范构建了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的三级监理组织架构,明确各级人员职责。
本规范将监理工作划分为施工准备、施工实施和维护养护三个阶段。施工准备阶段重点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与开工条件;施工阶段聚焦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及安全管理;维护养护阶段则对修复后的工程进行持续监督,确保生态修复效果的长期稳定。
本规范鼓励应用遥感监测与无人机巡检等先进技术,并对数据采集频率、影像分辨率及归档要求作出量化规定。同时,通过监理例会、文件审批、质量检验、计量支付及紧急情况报告等制度,确保各方协调顺畅,风险可防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