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倾倒在线监控技术规范》HJ1466-2026,自2027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海洋倾倒在线监控的技术要求,包括一般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安装与运行维护要求、质量保证要求、联网要求、通信协议、数据协议、命令编码和测试方法等。
本规范规定了海洋倾倒在线监控设备及其数据传输的完整技术要求,适用于安装在耙吸挖泥船、泥驳等倾倒作业载运工具上的监控设备。本规范从设备的一般要求、功能、性能、安装运维、质量保证、联网通信、数据协议及测试方法等方面构建了全链条技术标准,旨在通过实时采集运行轨迹、吃水深度、泥门状态、倾倒时刻及视频图像等关键数据,实现对海洋倾倒活动的非现场动态监控。本规范要求监控设备具备防拆卸报警、双路供电保障及北斗定位能力,并明确了设备与全国海洋倾废监督管理系统之间的数据交互协议,确保监控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本规范要求监控设备必须能够采集载运工具的定位、吃水深度、泥门状态及泥舱视频图像数据,并具备数据存储、远程控制与数据显示功能。设备应采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水平定位精度应优于10米,吃水深度最大允许误差不超过±0.10米,且在外部电源中断后,备用电源须保障设备正常运行至少8小时,以满足海上复杂工况的需求。
本规范构建了“监控设备—传输网络—监管系统”三层体系架构,规定了移动通信与北斗通信两类通信协议,并详细定义了长报文与短报文的报文格式及命令编码规则。本规范强调数据安全,要求设备具备防拆卸报警机制,并引入身份令牌验证、数据加密及数据标记技术,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与篡改,保障数据传输的有效性与合法性。
为确保长期稳定运行,本规范制定了严格的安装与运行维护制度,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和比对测试。本规范明确了数据有效传输率的计算方法,将48小时内补传数据纳入有效性统计,并规定了因特定情形导致数据缺失的时段不计入统计,为监管系统准确评估倾倒活动合规性提供了科学依据。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