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4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地表水污染物通量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地表水污染物通量监测断面设置、监测指标与分析方法、监测方式与监测频次、数据统计处理与分析、通量核算、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本文件适用于地表水污染物通量监测。
本指南旨在为地表水污染物通量监测工作提供统一的技术规范,适用于江苏省内各类地表水体的污染物通量监测。本指南系统规定了从监测断面设置、监测指标与分析方法、监测方式与频次,到数据统计处理、通量核算及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的全流程技术要求。监测指标以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和总氮等水质指标为核心,同步监测水位、流速和流量等水文指标,并优先推荐采用自动监测方式以确保数据时效性与完整性。在通量核算方面,本指南针对水质与水文指标的不同监测方式组合,给出了详细的日通量、月通量及年通量计算公式,通过日实测通量与日估算通量的综合汇总,最终得出净通量结果,为精准掌握污染物输移规律提供科学依据。
本指南要求监测断面的设置须满足水环境管理需求,重点布设在跨界河流、入湖河流、入江支流及调水干线等能客观反映污染物输移方向的关键节点。监测指标根据流域污染特征选择,一般涵盖氨氮、高锰酸盐指数、总磷和总氮,各地区可结合实际适当增补。水文监测指标为水位、流速和流量,分析方法上水质监测优先采用国家标准方法,水文监测宜采用声学多普勒流量测验方法。
本指南优先推荐自动监测方式,要求至少每4小时采样分析一次,站点月平均数据有效率不低于90%。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和运行维护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若采用手工监测,核算月通量时每月至少应有4组有效值,且采样间隔不超过7天。遇调水、强降雨或突发水污染事件等显著波动情况,须及时加密监测。
本指南将通量分为正通量、负通量和净通量进行统计核算,根据水质和水文指标采用自动或手工监测的不同组合,分别给出日通量的实测与估算公式,月通量和年通量则为相应时段内日通量或月通量的总和。在质量控制上,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水质监测须通过标准溶液核查、加标回收率等质控手段,流量监测设备须定期开展比测与校测,确保数据准确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