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数字化建设规范》DB62/T9001-2025,自2026年03月0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数字化建设相关的基本原则、总体要求、总体框架与技术要求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黄河流域(涵盖干支流流经的69个地级行政单位及其辐射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数字化建设。
本规范是黄河流域九省区共同制定的区域协同地方标准,旨在为黄河流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建设提供统一的技术准则。本规范以“统筹规划、需求引领、注重实效、安全可靠、数据驱动”为基本原则,围绕数据采集、存储、支撑平台、数据应用及安全保障等环节,构建了涵盖四个核心层级的总体架构。本规范明确了图片、视频、音频、3D建模及动作捕捉等各类数字资源的采集规格与方式,并对数据存储、对外对内应用服务、数据安全分级与技术防护体系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在推进国产化替代的同时,确保非遗数据的真实性、整体性、传承性及合法合规使用。
本规范设计了由数据采集层、数据存储层、支撑平台层、数据应用层组成的四层总体框架,并配套管理运维、安全保障和标准规范体系。这一架构旨在实现非遗数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与智能化服务,指导各地根据非遗项目差异和实际情况选择建设内容。
本规范详细规定了数字资源的采集标准,例如图片与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像素,音频采样率不低于44.1kHz,动作捕捉空间误差小于等于0.1厘米。采集方式除常规录入外,还包括动作捕捉采集,用以精准记录传统舞蹈等动态行为,并强调数据存储的相应要求。
本规范将数据应用分为对外和对内两种服务模式。同时,本规范将数据划分为公开级、内部级、机密级,并构建了涵盖访问控制、数据加密的技术防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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