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8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指导福建省内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及灾后应急排查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福建省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闽建建安〔2026〕1号。
本导则适用于福建省内既有房屋的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及灾后应急排查。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适用于房屋在正常使用状况下结构安全问题的排查,不含各种灾害情况下的结构安全问题排查;房屋结构灾后应急排查适用于发生破坏性地震、水灾、风灾后房屋结构破坏程度的应急排查。
本导则系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规范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及灾后应急排查工作而制定的技术文件,于2026年9月1日实施。本导则在2020年版排查手册基础上修订完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技术要点及灾后应急排查技术要点四部分,旨在为《福建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的施行提供技术支撑,建立房屋安全全生命周期管理长效机制。排查工作分为日常安全隐患排查与灾后应急排查两大类,前者可由基层网格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后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本导则围绕场地情况、改造与改变用途情况、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四大维度,按砌体、混凝土、钢、石、木、生土等不同结构类型,逐一细化了重大安全隐患与一般安全隐患的判定标准,并将排查结论划分为重大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暂无安全隐患三个等级,同时配套提供了各类结构的标准化排查记录表格,确保排查工作有据可依、规范统一。
本导则区分了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与灾后应急排查的功能边界。日常安全隐患排查适用于房屋正常使用状态下的安全状况检查,可由基层人员依据网格化管理机制定期开展;灾后应急排查则适用于破坏性地震、水灾、风灾等区域性灾害发生后的应急评估阶段,为临时安置和防范次生灾害提供参考,必须由政府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实施,且不能替代恢复重建阶段的结构鉴定工作。
本导则构建了场地情况、改造与改变用途情况、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四维排查框架,并按砖砌体、钢筋混凝土、钢结构、石砌体、木结构、生土墙等结构类型分别列明隐患判定细则。例如,场地方面将洪水主流区或边坡距离不足等列为重大隐患;地基基础以承重墙斜裂缝、整体倾斜或基础掏空等为重大判定依据;主体结构则针对各类构件开裂、变形、锈蚀、连接破坏等给出定量或定性标准。
本导则以附录形式提供了砖砌体、钢筋混凝土、底部框架砖房、钢结构、石砌体、土木结构及混杂结构共七类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以及适用于灾后应急排查的各类结构记录表。排查结论统一对接省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隐患等级分为重大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暂无安全隐患三级,灾后应急排查结论则分为可以使用、暂停使用、禁止使用三级,实现了排查过程与结果管理的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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