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7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为规范和指导本市模块化建筑技术应用,稳步推动工程实践,更好推进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之家工作,制定《上海市钢结构模块化建筑技术导则(试行)》。
本导则旨在规范和指导钢结构模块化建筑的工程应用,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全面提升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助力实现节能减排、智能建造及可持续发展目标。钢结构模块化建筑适用于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建筑类型,在工期紧迫、施工环境受限的工程中优势显著。本导则适用于本市100m以下钢结构模块化建筑(住宅建筑80m以下)的项目策划、设计、模块制造、运输、施工安装、质量检查与验收、运营维护。钢结构模块化建筑应遵循全生命周期绿色、可持续发展和智能建造的原则,将结构系统、围护系统、设备管线系统、内装系统有机集成,通过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及智能化应用,确保建筑功能完备、性能优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