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6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为指导和规范安徽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方案的编制工作,确保动态维护过程科学、规范、有序,维护国土空间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提升规划实施的有效性和适应性,特制定《安徽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皖自然资规划函〔2026〕4号。
本指南适用于市级、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方案编制。国家对报国务院审批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经评估有需要的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其动态维护内容纳入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