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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5.03.20-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落实耕林园草空间治理试点意见推进国土变更调查和林草湿普查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5〕254号.pdf

2025年3月20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林业局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及支持浙江开展“一张图”统筹耕林园草空间治理试点的部署要求,印发了《关于落实耕林园草空间治理试点意见推进国土变更调查和林草湿普查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5〕254号。

本通知就落实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关于支持浙江开展“一张图”统筹耕林园草空间治理试点意见,高质量推进国土变更调查和林草湿普查工作作出部署。本通知调整优化了耕林园草地类调查认定管理规则,涵盖耕地、林草湿地以及陆海统筹衔接等情形,并明确了属性标注更新的具体路径与方法。同时,本通知对林草湿普查的管理属性标注工作提出要求,包括林草湿管理类型和国土绿化空间的科学标注,并强调各地须提高工作站位、加强业务协同、强化质量管控、按时提交成果,以确保“一张底图”建设和“两统一”职责履行落到实处。

地类调查认定规则优化

本通知针对耕地、林草湿地等不同地类,实事求是地调整了调查认定规则。对于耕作层未破坏、种植食用菌菇或自然成林的耕地,可按耕地调查并做相应标注;对于种植经果林、中药材等情形则按现状调查并按耕地管理。林草湿地方面,明确了非恢复属性林地上的经果林按林地管理,临时使用林地、毁林开垦等情形按林地管理并标注类型,同时明确了可不按湿地或草原法管理的具体情形。

年度变更调查更新路径

本通知要求各地对2024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进行全面排查,并通过日常变更机制更新地类及属性。耕地认定更新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耕保条线实地举证确认,涉及耕作层的需与农业农村部门共同认定。林草湿地认定更新由自然资源与林业主管部门协同,对流向园地的非恢复属性林地据实调整地类。沿海地区还需协同海洋管理部门,合理调整涉及耕地保护红线的海岸线及管理边界。

管理属性标注与工作落实

本通知要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照技术规程完成林草湿管理类型和国土绿化空间标注。工作落实上,强调提高站位、制定实施方案,推进自然资源内部及与林业、农业农村部门的内外协同,严格质量管控避免弄虚作假,并明确了3月底前完成林草湿标注、4月底前完成园地林地核实、7月底前完成耕地核实与属性标注的具体时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落实耕林园草空间治理试点意见推进国土变更调查和林草湿普查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5〕254号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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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落实耕林园草空间治理试点意见推进国土变更调查和林草湿普查工作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5〕254号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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