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4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指导吉林省城市更新工程监理服务活动,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城市,提高吉林省监理服务水平,制定《吉林省城市更新工程监理工作导则》,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
本导则适用于城市更新工程监理服务活动。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城市更新工程监理工作。
本导则是为指导吉林省城市更新工程监理服务活动而制定,以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城市为目标,旨在提高全省监理服务水平。本导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实施方案精神编制,共设九章,围绕城市更新工程的监理核心,系统规定了居住品质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更新、生态环境治理、历史建筑风貌塑造及安全体检等关键领域的监理工作内容与要求,并明确了智慧监理平台的应用方向,为从业者提供了覆盖城市更新全类型、全过程的技术指引。
本导则明确了城市更新工程的定义与分类,涵盖居住品质提升、市政基础设施更新、生态环境治理、历史建筑风貌塑造和安全体检五大板块。在基本规定中,本导则确立了监理工作的通用准则,并倡导运用整合了BIM、VR技术及视频监控的智慧监理平台,以实现对工程质量、安全及进度的数字化、可视化管理,提升监理工作的精确性与效率。
本导则针对不同的城市更新类型,细化了监理技术要点。在居住品质提升方面,着重于结构加固、建筑装饰装修、无障碍设施及完整社区建设的监督;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中,覆盖了城市道路、给水排水、停车设施及充电桩等工程的质量把控;在生态环境治理领域,则对栽植养护、园路铺装、理水与园林设施等提出了具体的检查要求,确保生态修复效果。
本导则对历史建筑修缮与工业遗产改造的监理工作作出专门规定,强调应采用BIM、VR技术进行风貌元素修复和结构加固的信息化管理与档案建立。同时,本导则将安全体检作为独立章节,要求监理机构严格审查体检方案,对鉴定为危险等级的建筑,必须督促相关机构及时通知并提醒责任方采取停用、疏散等应急管控措施,严守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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