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路无人机倾斜摄影测量技术规程》DB42/T2517-2026,自2026年04月1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公路无人机倾斜摄影测量的基本规定、航摄计划与设计、航空摄影、数据处理、质量检查和资料提交的内容、技术要求、精度指标等。本文件适用于各等级公路设计、施工和运营采用无人机倾斜摄影测量方法进行的实景三维模型生产。
本规程系统规定了湖北省公路工程领域应用无人机倾斜摄影测量技术进行实景三维模型生产的技术流程与质量控制要求。本规程明确了从航摄计划设计、航空摄影实施到数据处理、成果提交的全过程技术标准,涵盖基本规定、设备性能要求、像控点布设与测量、飞行质量控制、空中三角测量、实景三维建模及质量检查等关键环节。本规程旨在为各等级公路的设计、施工与运营管理提供统一、规范的高精度三维空间数据获取与处理技术依据,确保成果的可靠性与一致性。
本规程对航摄的前期设计提出了量化要求。航摄范围应满足工程需求,并对影像地面分辨率、重叠度、相对航高和飞行速度设定了明确的计算标准与指标,例如垂直影像航向重叠度不应小于60%,陡峭山区则不应小于70%。同时,规程细化了像控点布设方案与测量方法,并严格规定了航摄实施过程中的航高保持、影像倾角与旋偏角、航线弯曲度等飞行质量要求,以及影像应清晰、色调一致的质量标准。
本规程构建了从数据预处理到实景三维建模的完整技术链条。在数据处理阶段,规定了影像匀光匀色、空中三角测量自由网与区域网平差的技术要求,确保模型精度。在实景三维建模环节,明确了密集匹配、三角网构建、纹理映射及模型整饰的具体操作准则,要求模型表面光滑、纹理色彩一致且与实际地物相符。此外,规程还详细规定了成果质量检查的内容、方法与精度计算公式,以及航空摄影、空三加密、三维模型和文档资料的全套提交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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