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9日,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为建立健全生态包含修复项目监测技术体系,支撑生态修复项目生态成效评估落地实施,确保成效评估的科学性、高效性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服务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助力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制定《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监测规范》(征求意见稿)。
本文件规定了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生态成效监测的原则、范围、内容、方法、频次和质量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生态成效监测。
本规范立足四川省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全周期管理需求,系统规定了生态成效监测的技术框架与操作准则。本规范以科学性、可行性、针对性、代表性为基本原则,围绕生态系统结构修复、功能提升和质量改善三大目标,构建了涵盖监测流程、监测指标、监测点布设与监测方法、监测频次及监测质量的全链条技术体系。本规范明确了从资料收集、问题识别到监测方案制定的准备工作要求,并将监测工作划分为基期、实施期、管护期三个阶段,必要时引入应急补充监测环节,确保监测活动与项目进程紧密衔接、动态适应。
本规范建立了环境类、生态类、景观类三位一体的监测指标框架。环境类指标聚焦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和气象因子,为生态评估提供基础边界条件;生态类指标涵盖植被覆盖度、生物量、物种丰富度等生态系统质量指标,以及水源涵养量、土壤保持量、防风固沙量、洪水调蓄量、生态系统固碳量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指标;景观类指标则通过景观破碎度、景观多样性、景观稳定性、自然生境连通性和自然植被面积比例等,评估区域生态格局变化。各项指标均明确了计算方法、数据来源与参照标准。
本规范规定了遥感监测、样地调查和设备监测三种互为补充的监测手段。遥感监测用于获取地表覆盖、植被指数及景观格局信息;样地调查通过布设典型样方采集植被与土壤样本数据;设备监测则依托自动气象站、流量计等前端设备持续采集气象水文实时数据。监测点布设强调代表性与典型性,要求在项目区、潜在影响区及参照区内,根据不同生态系统类型、修复措施和演替阶段合理布设样地样方,并依据监测结果动态优化调整布点与频次。
本规范对数据采集与质量控制提出明确要求。样地调查须完整记录调查人员、时间、坐标及原始观测值;前端设备根据通信条件实行分级管理,从实时传输到断点续传均有对应的时延标准与异常数据核查处置流程。样地调查质量控制设定了数据复测与重查的阈值规则,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与可靠性。监测频次上,基期开展一次本底评估,实施期与管护期则按规范要求的周期执行,对自然条件差、修复难度大等情形须适当延长周期并加密频次。
该规范的制定为四川省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提供了统一、可操作的监测技术依据,填补了省内该领域地方标准的空白。该规范将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转化为具体的监测技术路线,通过遥感、样地调查与设备监测相结合的空天地一体化手段,实现了对生态系统结构、功能与景观格局的多维度量化追踪,显著提升了生态成效评估的科学性与客观性。在项目管理层面,该规范为修复方案的适应性调整、工程验收及后续长效管护提供了连续、可比的实证数据支撑,有助于形成“监测—评估—反馈—优化”的闭环管理机制,降低生态修复工程的不确定性与管理风险。在区域生态治理层面,该规范的实施将推动生态修复工作从经验导向转向数据驱动,通过对水源涵养、土壤保持、固碳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精准测算,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供核算基础,对促进四川省生态文明建设、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推广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