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近零碳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指南》DB41/T3086-2025,自2026年03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提供了近零碳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的总则、场区及建筑、设施与设备、可再生能源利用、植物固碳、智能管控系统、碳排放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和建议。本文件适用于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新建、改扩建的近零碳建设,高速公路停车区、普通公路服务区等相关场所可参照使用。
本指南旨在为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服务区的近零碳建设提供系统性指导,涵盖场区规划、建筑设计、设施设备选型、可再生能源利用、植物固碳及智能管控等全流程环节。本文件以通过源头降碳、能效提升、绿能替代和碳抵消手段,推动服务区运营期净碳排放趋近于零为核心目标。本指南强调因地制宜利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与空气能,提出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宜不低于50%,并对建筑能效、污水处理、电气系统及综合供能设施做出具体推荐。本指南还构建了碳排放监测与智能能源管理架构,形成从设计施工到运营评价的完整闭环,为河南省乃至同类地区低碳交通配套设施建设提供标准化参考。
本指南建议场区布置应充分顺应原有地形地貌与自然水系植被,尽量避免大规模挖填土方。在建筑能效方面,本指南提出新建建筑设计平均节能率宜不低于72%,严格对标近零能耗建筑标准,规定甲类公共建筑等须在被动式节能与高效围护结构基础上优化能耗指标,力求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同时大幅降低建筑本体碳排放。
本指南推荐对服务区周边的可再生资源进行详细评估,除优先利用光伏发电与储能系统外,宜结合风能、地源热泵或空气能热泵开展多能互补。综合加能设施应包含充换电站及加氢等清洁供能单元,电气系统须全面采用优于国家能效等级的变压器与电机。通过构建设备节能与绿能供给的耦合网络,保障服务区运营用能向零碳能源平稳过渡。
本指南强调以智能系统整合能源管理与碳排放监测,涵盖多能调度、数据采集及碳核算边界划定等核心功能模块。除技术减排外,本指南明确利用植物固碳作为碳抵消补充,结合再生水利用与污水低碳处理,形成系统性生态补偿。在评定改进阶段,本指南要求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定期核查碳排放绩效,确保持续优化近零碳运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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