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为统一建设项目总投资费用组成,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制定《建设项目总投资费用组成》(征求意见稿)。
本费用组成适用于使用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其他建设项目参照执行。建设项目总投资是指为完成项目建设并达到使用要求或生产条件,在建设期内预计或实际发生的总费用。包括工程造价、建设期融资费和流动资金。工程造价是指项目在建设期内预计或实际发生的工程建设费用。包括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和预备费。建设期融资费是指在建设期内发生或应计的利息和为筹集项目债务资金发生的费用。包括各类债务利息、贷款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汇兑损益、债券发行费用等。流动资金指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用于购买原材料、燃料,支付工资及其他经营费用等所需的周转资金。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可计为全部流动资金,在初步设计及以后阶段可计为铺底流动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