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旨在为房屋建筑工程的投资估算与设计概算编制提供统一的技术规范,填补了该领域编制标准的空白。本指南分为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两篇,全面规定了从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到初步设计、调整概算各阶段的造价文件编制行为。本指南明确了编制的原则、依据、文件组成与质量控制要求,建立了以单项工程、单位工程、估算或概算单元为核心的逐级编制体系,并详细规定了竖向土石方、土建、装饰、机电安装、总图及专项工程等各部分的单元划分与工程量计算深度。本指南系统界定了建设项目总投资的构成,即建设投资、建设期融资费用和铺底流动资金,并对工程费用(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等各组成部分的计算方法、费率标准和取费依据作出了具体规定。
编制体系与质量控制
本指南构建了从投资估算到设计概算的完整编制框架,明确了二级或三级编制形式与文件组成。投资估算按总估算与单项工程估算编制,设计概算按总概算、综合概算与单位工程概算编制,均由竖向土石方、土建、装饰、机电安装、总图及专项工程等单元组成。本指南强调编制单位对质量全面负责,要求编制人员参与方案比选,并规定估算与概算文件须经编制单位自审、建设单位复审和主管部门审批的三级审核程序,以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总投资构成与费用标准
本指南详细规定了建设项目总投资由建设投资、建设期融资费用和铺底流动资金组成。建设投资包含工程费用、按资产属性分类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含二十余项具体费用)以及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本指南明确了各项费用的计算方法与费率,例如:投资估算基本预备费在项目建议书阶段按8%~10%计取,可行性研究阶段按6%~8%计取;设计概算基本预备费按5%~7%计取;设备运杂费按原价的5%~8%估算;铺底流动资金一般按全额流动资金的30%计算。
设计概算与投资估算的衔接
本指南明确了设计概算与投资估算的互动关系,规定初步设计概算超过投资估算10%时,设计单位应首先检查优化可能性,否则需告知建设单位并按相关条例处理。本指南提出了“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概算执行原则,并专门设置了调整设计概算章节,明确因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重大变化等原因可申请调概,并规定了调整原则、申报材料和次数限制,即原则上只调整一次且应在竣工结算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