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4日,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方案》辽土壤普查办〔20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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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2.07.04-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方案.pdf
本通知旨在印发《辽宁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方案》,要求各市及沈抚示范区管委会抓紧对接、组建本级普查办公室,明确职责、落实人员和经费,并于规定时间前上报名单。方案对省土壤三普办的职责定位、组织架构、工作模式及保障措施作出系统性安排,以保障全省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的有序推进和高效实施。
综合协调与保障机制
本方案明确省土壤三普办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与协调,涵盖基础资料收集、数据库与样品库建设、质量控制及成果验收发布等核心职责。办公室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联合自然资源、财政、生态环境、科研院所等多部门组成,并设立综合协调、普查技术、成果汇总三个工作组,实行“集中+分散”的工作模式。抽调人员全脱产集中办公至2025年,原则上不中途换人,其工作业绩将作为原单位评优与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办公场所、经费及组织调整均通过专项保障措施予以落实。
技术支撑与质量控制
为保障普查工作的科学性与规范性,本方案依托中科院沈阳生态所、省农科院、沈阳农业大学等专业力量组建决策咨询与技术指导专家组,负责制定全省操作规范、试点及实施方案,并开展线上线下技术培训。普查技术组统筹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的全流程质量监督检查,建立数据审核与异常值审查机制。成果汇总组则专注于数据汇交、省级数据库与样品库建设,并对各地成果上报与整改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成果顺利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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