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4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推动住房建设高质量发展,指导和规范“好房子”设计工作,印发《辽宁省“好房子”设计导则(试行)》辽住建安〔2026〕1号。
本导则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宅的好房子设计,不包括农村居民自建住房。保障性住房、既有住宅改造项目宜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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