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落实“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的要求,坚持价值导向、应普尽普、应保尽保,全面系统梳理我省不同类型、不同时期、不同留存状态的城乡历史文化资源,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印发《浙江省城乡历史文化资源普查指南(试行)》浙建设发〔2026〕16号。
本指南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潜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特色保护要素等城乡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工作。
本指南系规范指导浙江省内城乡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工作的技术文件,旨在落实“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的总体要求,推动潜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及特色保护要素等各类资源的系统梳理与应保尽保。本指南以县(市、区)为最小普查单元,以老城区、老镇区为重点,涵盖价值导向、应保尽保、因地制宜三大工作原则,明确了从内业收集线索、外业实地调研到专家评审、成果上报的完整工作路径,并统一了各类资源的认定标准、分类标准、年代标准、命名标准与计量标准,确保普查工作的规范性与成果的科学性。
本指南将普查对象划分为聚落层面的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历史地段,以及单体层面的历史建筑和特色保护要素。调查空间范围以历史上各级行政中心所在的老城区、老镇区为重点,并补充卫所、驿城、工矿、村落等其他有保护价值的区域,同时鼓励将山水环境、城垣轮廓及线性文化遗产等关联要素纳入调查。
本指南强调通过多源线索发现潜在资源,具体包括卫星遥感叠加分析、文物普查与考古勘探资料对接、既有历史文化资源评估成果梳理、各类保护规划与专题研究推荐、农业遗产周边聚落识别及公众线索征集等七种渠道。现场勘察则分为聚落和单体两个层面,分别聚焦传统格局保存状况与近现代建筑、特色文化设施的整体性保护。
成果要求包括普查总报告、名录表、分布图及基础信息数据等,并按统一的空间基准和格式逐级汇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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