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DB11/T642-2025,自2026年04月01日起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预拌混凝土生产及运输的管理。
本规程是北京市关于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的强制性地方标准,替代DB11/T 642-2021版本,将于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本规程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为核心,将绿色生产定义为采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措施实现全链条减排的混凝土生产及运输活动。本规程涵盖厂区建设、原材料选用、设备设施配置、生产运输管理、环境监测及二氧化碳排放管理等全流程环节,并首次引入产品碳足迹概念,明确了二氧化碳排放测算主体与计算方法,建立了系统的绿色生产评价体系,推动行业向低碳化、清洁化方向转型升级。
本规程从厂区封闭降尘、粉料骨料储存设施的密闭要求,到原材料输送、搅拌系统及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的规范配置,均提出具体技术规定。在生产管理方面,本规程强调原材料质量追溯和生产区域清洁维护,运输环节则要求采用铁路及新能源车辆,并保持运输道路轨迹全程可追溯,构建起覆盖厂区、设备、生产、运输的完整绿色管控链条。
本规程专设二氧化碳排放管理章节,将预拌混凝土产品碳足迹纳入管理范畴,要求生产企业作为测算主体进行碳排放核算与标识披露。配套的绿色生产评价体系通过实施评价表对厂区要求、设备设施、环境管理等各环节进行量化考核,并鼓励企业利用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设施,推动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形成可评估、可比较的绿色发展推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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