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11/T513-2025,自2026年04月01日起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的施工现场绿色施工管理。
本规程作为北京市地方标准,替代DB11/T 513-2018版本,系统规范了建设工程绿色施工活动。本规程以质量与安全为前提,遵循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的原则,通过科学管理与技术进步,全面覆盖施工全过程的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本规程构建了涵盖施工组织、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人力资源节约与保护、作业环境及绿色施工评价等九大技术板块的管理体系,对节地、节能、节水、节材、扬尘控制、噪声与光污染控制、建筑垃圾减量化等环节提出量化或管控要求,并特别增设扬尘治理专项评价,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推动施工活动与城市环境的和谐共生。
本规程从施工组织源头抓起,明确了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绿色施工职责,要求将绿色施工融入施工策划、现场布置、作业实施到评估改进的全链条。通过设立基本规定,统一了施工现场人员的工作与生活区划,并强调优先采用装配式、可循环构件等绿色建造方式,为项目实现系统化的绿色管理提供依据。
本规程在资源节约方面,对土地占用、能耗利用、水资源循环及材料损耗均提出了具体控制指标与措施,如优先使用非传统水源、推动废弃物再利用等。在环境保护方面,针对扬尘、有毒有害气体、水土污染、噪声与光污染等设定了严格的排放限值与登记制度,包括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尾气达标管理、危险废物的规范处置以及建筑垃圾的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
本规程将人力资源节约与保护纳入绿色施工框架,要求优化劳动组合、保障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与健康检查,并明确必须提供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品。同时,对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如临时设施搭建、卫生防疫条件等作出规定,力求在推进工程进度的同时,切实维护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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