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湿地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与保存技术规范》DB11/T2466-2025,自2025年10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湿地植物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和档案管理等技术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湿地植物种质资源的收集与保存。
本规范规定了北京市湿地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及档案管理的全套技术流程与操作标准,旨在为首都湿地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提供科学、统一的技术依据。本规范覆盖从野外采集到入库、入圃长期保藏的各个环节,明确了种子、植株、无性繁殖材料及离体材料的收集对象与保存方式,并对信息记录、图片管理和标本制作等配套工作提出了系统性要求。通过规范化的技术指引,本规范力求在最大化保护遗传多样性的同时,减少对野生种群和生态环境的干扰,确保种质资源的安全、高效与有序保存。
本规范对湿地植物种质资源的收集提出了系统性要求。收集工作应以居群为单位,覆盖不同地理单元与水位梯度,确保遗传多样性;采集时应避免损伤母株,珍稀濒危物种尤须控制采集量。采集对象包括种子、植株、根茎及离体材料等,各类材料均规定了具体的采集方法、样本数量及临时保管方式。此外,本规范确立了以“采集日期+行政区划代码+序号”为核心的统一编号体系,并要求同步完成原始记录、图片信息采集与标本制作,以保障每份种质的可追溯性。
本规范构建了多元化的保存体系,涵盖种子、植株、试管苗及离体材料四大类。种子保存须经调制、查重、生活力检测后入库,并定期监测发芽率以触发更新;植株保存依托模拟原生境的种质圃,对圃地布局、入圃管理及养护监测作出详细规定;试管苗保存设定了低温环境与定期观察要求;离体材料则以低温或超低温冻干方式保藏。本规范要求对收集与保存全过程的图文资料建立纸质与电子双备份档案,实现全生命周期的精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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