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6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科学评价重庆市建筑工业化发展水平,规范建筑工业化建造评价工作,推动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深度融合,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结合重庆市地域特点与发展实际,制定重庆市《建筑工业化建造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与工业建筑的工业化建造水平评价。建筑类型包括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装配式钢-混凝土组合结构、装配式木结构等工业化建造方式的项目。建筑工业化建造评价应采用装配率与建筑工业化评分相结合的方法。装配率应作为衡量建筑工业化水平的常规要求;建筑工业化评分应在满足常规要求的基础上,综合评价项目在集成化、智能化及组织管理模式创新等方面的先进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