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1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指导重庆市农村地区经切坡挖方后的平整场地上的新建住房的建设和既有住房的安全管理,制定《重庆市农村切坡建房边坡安全管理技术指引(试行)》。
本指引适用于重庆市农村地区,在整体稳定的天然斜坡上,经切坡后形成的边坡。沿斜坡走向切坡连续长度不宜大于20米;无外倾结构面的岩质边坡高度宜小于15米,岩体无外倾结构面的岩土混合边坡高度宜小于12米且土层厚度小于4米,土质边坡高度宜小于8米。当超出上述规定时,自建房的切坡工程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