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定和要点是为规范重庆市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设计文件的编制与审查工作而制定。本规定和要点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旨在落实“百年工程”质量要求,统一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文件编制的深度、内容及图纸要求,并为行政审查和技术审查提供明确依据。本规定和要点系统涵盖了总体布局、结构、建筑、机电、消防等全专业设计内容,强调设计须遵循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并对新技术、新材料应用和建筑信息模型技术采用提出了具体要求,是保障综合管廊设计成果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基础性技术管理文件。
各阶段编制框架
本规定和要点分别就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的文件构成、设计说明要点和图纸目录作出详细规定。方案设计侧重系统布局、入廊管线分析、断面选型及关键节点论证,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初步设计需深化各专业工程方案,明确技术标准、设备选型并编制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则须提供满足施工和验收要求的详尽图纸、说明,并明确施工注意事项及运行管理要求。
全专业设计内容覆盖
本规定和要点要求设计文件全面覆盖总体、建筑、结构、电气、暖通、给排水及消防等各专业系统。结构设计须明确基坑边坡、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的各项参数与措施;附属设施设计对消防、通风、供电照明、监控报警及标识系统等提出系统性功能与布设要求;建筑设计则对监控中心、变电所等节点构造及防火、防水进行规范。
审查实施要点
本规定和要点将审查分为行政审查与技术审查两部分。行政审查覆盖各设计阶段的程序性、合规性内容;技术审查则明确了各专业的审查要点、强制性标准执行要求,并设定了依据专业审查结论综合判定的项目结论判定标准,对涉及危大工程、轨道交通保护等特殊情形也提出了专项审查或论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