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技术及检查标准》DB37/T5290-2024,自2024年12月01日起实施。
本规范系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旨在系统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技术措施与检查管理,全面防范和减少施工现场火灾危害。本规范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立足施工现场自防自救需求,从消防管理、总平面布局、临时用房与设施、在建工程防护、临时消防设施配置及永临结合应用等方面,构建了覆盖施工全过程的消防安全技术体系。本规范明确了建设、监理、施工各方消防管理职责,细化了可燃物管控、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要求;规定了现场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及救援场地的设置标准;对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急照明、消防用电、安全标志等设施提出了具体配置与维护要求。同时,本规范设置依风险等级实施的分阶段检查评分机制,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管理组织与技术防范并重
本规范要求施工单位牵头建立涵盖各参建单位的消防工作委员会,并组织编制消防专项施工方案,参照危大工程管理要求进行审核与论证。施工现场须建立消防管理制度、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技术交底,提升全员消防意识与初起火灾扑救能力。作业管理方面,严格规范可燃物存放、动火审批监护、用电线路敷设及气瓶存储使用等要求,从源头消除火灾隐患。
现场布局与设施建设规范
本规范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提出系统要求,包括出入口设置、功能分区独立布置、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危险品库房的安全选址风向规定等。临时用房建筑构件燃烧性能必须达到A级,并对层数、疏散通道宽度、安全出口等做出严格限定。外脚手架和防护网宜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在建工程的临时疏散通道须同步设置并保持畅通,确保人员紧急撤离需求。
消防给水与永临结合创新
本规范详细规定了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条件与参数,要求建筑高度大于24米或单体体积超过30000立方米的在建工程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高层工程须增设中转水池与加压水泵。同时,倡导采用永临结合方式,将永久消防水池、消防立管、疏散楼梯及避难层等提前施工并投入使用,既节约资源又可在施工全周期内提供可靠的消防保障,并明确了永临结合设施的施工质量与成品保护要求。
检查评分与持续改进
本规范建立了分阶段的消防检查评分体系,将施工过程划分为地基基础、主体、装饰装修与机电安装三个阶段,规定项目部每月、企业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并依据附录评分表进行量化打分。检查结果划分合格与不合格等级,不合格工地必须限期整改达标,形成闭环管理,推动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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