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筑隔震减震装置检测技术规程》DB37/T5337-2025,自2026年01月01日起实施。
本规程是我省针对建筑工程隔震减震装置检测活动的统一技术标准,涵盖见证取样检测、施工质量检测及维护检测三大环节。本规程以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评价正确为原则,兼顾绿色低碳与可持续发展,系统规定了隔震支座和消能阻尼器等装置从进场复验、安装施验到服役期维护的全流程检测技术要求。本规程细化了对不同类型装置在不同阶段的检测项目、抽样数量、判定准则及仪器设备精度要求,明确了实验室检测与现场检测的适用条件,并对检测报告内容与格式、技术档案保存年限等管理要求作出了统一规定,旨在确保隔震减震装置的产品质量、施工安装质量及长期服役性能。
见证取样检测
本规程规定隔震减震装置安装前须进行见证取样检测,验证原型部件的外观质量、尺寸偏差、涂装质量及力学性能。隔震支座的力学性能检测涵盖压缩性能、剪切性能及水平极限剪切性能,其抽样数量需根据建筑抗震设防类别确定,从一般建筑不低于总数的20%到特殊重要建筑的全数检测,并设定了最低抽样基数。减震装置中,屈曲约束支撑和金属屈服型阻尼器取样检测后不得再用于工程,其他类型产品疲劳性能检测后亦不得使用。
施工质量检测
本规程要求在装置安装完成后实施现场实体检测,检测不合格须经整改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检测内容聚焦安装后的外观质量、安装位置偏差、焊接连接质量及涂层防护质量,并强调检测机构须事前编制检测方案、绘制测点图,确保现场检测活动符合安全生产规定。仪器设备如涂层测厚仪、扭矩扳手等均须满足相应的量程与精度指标。
维护检测
本规程建立了隔震减震装置投入使用后的常态化维护检测体系,包括常规检测、定期检测和应急检测。常规检测每年进行一次,重点关注外观与标识;定期检测在竣工后特定年限开展,并增加了变形与损伤项目的检测;遭遇地震、火灾等灾害后须及时开展应急检测。各类检测的时间重合情形均有明确的执行规定,检测发现的问题须处理合格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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