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山东省机制砂混凝土的应用,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山东省《机制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DB37/T5244-2022,自2023年04月01日起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工程建设中采用机制砂或混合砂生产混凝土时,机制砂或混合砂的检验与使用、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制备、施工及质量验收。
本规程系山东省为规范机制砂混凝土应用而制定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本规程以机制砂或混合砂为主要细骨料,着眼于材料质量管控、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制备施工及质量检验全链条,明确了机制砂的分级分类、性能指标、检验规则与储存运输要求。本规程强调机制砂的石粉含量与天然砂含泥量的本质区别,在适度利用石粉改善混凝土和易性与密实性的同时,严格限制有害物质及碱骨料反应风险。本规程还针对机制砂颗粒多棱角、空隙率较大的特点,在配合比设计中的砂率选择、用水量及搅拌时间等方面提出了差异化技术要求,力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实现技术先进与经济合理。
本规程将机制砂按质量分为I、II、III三类,并依据细度模数划分粗、中、细、特细四种规格,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对应选用不同类别的机制砂。在性能要求上,本规程重点管控颗粒级配、石粉含量与泥块含量,引入亚甲蓝(MB)值以科学区分石粉与有害泥粉,同时对坚固性、压碎值、表观密度、空隙率及母岩抗压强度等作出明确规定。此外,本规程还设立流动度比、抗压强度比及抗冻性能比三项关键应用性能指标,综合评判机制砂对混凝土拌合物及硬化体性能的影响。
本规程要求机制砂混凝土配合比设计须满足工作性、力学性及耐久性要求,推荐采用绝对体积法计算砂石用量。针对机制砂粒形特征,本规程规定应根据细度模数和石粉含量经试验确定砂率,并适当延长搅拌时间。在施工环节,本规程强调应编制浇筑方案,控制自由倾落高度以防离析,振捣时须避免过振导致液化离析,并加强早期养护,养护时间宜适当延长。质量检验方面,本规程明确应覆盖拌合物性能与硬化后性能,验收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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