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DB37/T5088-2024,自2024年12月01日起实施。
本规程适用于以获取地下管线基础信息为目的的地下管线探测工作。
本规程规定了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以获取地下管线基础信息为目的的探测工作的技术要求。本规程涵盖技术准备、地下管线探查、测量、数据处理与管线图编绘、综合管廊探测、动态更新、工程监理及成果资料整理验收等全过程环节。本次修订在原2017版基础上,新增了“地下管线动态更新”章节,调整了长输管线与城市管线的分类,将城市给水管线取舍标准由管径不小于100mm调整至不小于50mm,明确了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并将明显管线点偏距最大偏差由20cm调整为40cm,同时对探查精度、成果整理及附录内容进行了补充与优化,以确保地下管线基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规程明确探测对象涵盖长输管线和城市管线两大类,其中长输管线细分为输电、通信、输油、输气、输水五类,城市管线包括电力、通信、给水、排水、燃气、热力、工业及综合管廊等。探测工作须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以1:500比例尺为主要图件比例,实行“二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并在外业探测中严格执行安全防护和数据保密规定。
本规程规定了包含技术准备、实地调查与仪器探查、控制与管线点测量、数据处理与图件编绘等在内的基本程序。本次修订重点增加了地下管线动态更新要求,明确新建、扩建、改建及废弃管线须通过竣工测量实现数据更新,变化较大或普查缺漏区域应采用修补测方式,确保管线数据库的现势性,并强调新旧管线衔接及接边数据的准确性。
本规程强调工程监理应遵循预控为主、检验为辅的原则,对合同履行、进度、探查与测绘作业实施全过程监理,并明确了探查点位的重复量测比例及开挖验证的粗差率控制标准。成果验收时须提交探查原始记录、技术总结、管线图及属性数据库等全套资料,经质量检查合格且组卷规范后方可通过验收并归档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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