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单坑卫生户厕建设技术规范》DB65/T4989-2025,自2026年01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单坑卫生户厕的设计、建设及使用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干旱、寒冷、给排水管网不健全的农村地区卫生户厕建设或改造。
本规范立足新疆干旱、寒冷及给排水管网不健全的农村实际,系统规定了农村单坑卫生户厕的设计、建设、使用与管理全链条技术要求。本规范将单坑卫生户厕分为直通式和积肥式两种类型,涵盖厕屋、蹲坑、贮粪池或积肥箱(桶)、排气管等核心部件的技术参数与施工标准,并明确了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的基本路径,为当地农村户厕新建或改造提供了统一、可操作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对厕屋净面积、净高、门洞尺寸、通风采光及安全防护设施均提出量化指标,蹲坑位置与隔臭装置亦有明确规定。在粪污收集与处理环节,本规范针对直通式贮粪池的材质、有效容积、清掏口设置以及积肥式积肥箱(桶)的配备数量、防倒灌高度分别给出具体参数,同时统一了排气管的安装与密闭防水要求,确保户厕整体结构的卫生性与安全性。
本规范强调农户的主体责任,要求首次使用时以黄土或草木灰铺设底部,每次便后进行覆盖,并严禁生活杂排水、生活垃圾及难降解杂物排入。在管理层面,本规范要求管理部门开展使用前告知、定期抽查粪污无害化效果,并在清掏口设置禁火禁烟警示标识,禁止投放消毒剂等化学品,以保障发酵效果与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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