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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3.11.23-江西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规则、江西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内调剂交易规则.pdf

2023年11月23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为规范补充耕地指标交易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印发《江西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规则》和《江西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内调剂交易规则》赣自然资发〔2023〕1号。

本通知印发了《江西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规则》和《江西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内调剂交易规则》两份规范性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两份规则分别对补充耕地指标和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的交易行为作出系统性规定,明确县(市、区)人民政府为交易主体、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实施主体、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交易服务机构,依托网上交易平台以公开竞价方式开展交易。规则涵盖了从申请委托、公告发布、报名审核、网上竞价到结果公示、合同签订、资金结算、指标划转的全流程操作规范,并对交易中止与终止、系统故障处置、异议处理以及监督管理等环节作出细致安排,旨在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

补充耕地指标交易规则要点

本规则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的补充耕地指标交易,明确交易出让人和竞买人均为县(市、区)人民政府。交易程序依次为出让人提交出售委托、省交易中心审核并发布公告、竞买人报名竞价的完整链条。报名材料需区分申请县级指标库和省级指标库的不同情形,省级指标库优先用于保障省委、省政府明确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竞价采用网上限时递增报价方式,达到最高限价或多个相同报价时引入摇号机制确定成交资格。成交后由省自然资源厅协调财政资金结算并完成指标划转,同时明确了无故拒签合同将被限制一年内参与交易等惩戒措施。

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交易规则要点

本规则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节余指标的省域内调剂交易,交易主体和基本流程与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相仿。出让人除提交出售申请和委托书外,还需提供省政府同意调剂的文件及项目验收批复或指标核定文件。竞买人仅需提交购买申请文件即可。竞价规则同样采用网上限时递增报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以最高限价为最终报价或通过摇号确定竞得人。成交后由省自然资源厅申请资金结算,并组织出让人在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备案交易信息,备案完成后方可使用节余指标。

江西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规则、江西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内调剂交易规则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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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规则、江西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内调剂交易规则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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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规则、江西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内调剂交易规则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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